重要提醒!12月起施行,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,速看......
每經編輯 杜宇

《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》12月1日起施行。
舉報違反食品、藥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嚴重危害人民群眾人身、財產安全等重大違法行為,給予相應獎勵,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。

《地下水管理條例》12月1日起施行。
除特殊情形外,禁止開采難以更新的地下水。強化對污染地下水行為的管控,禁止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。

《城市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》國家標準12月1日起實施。
運營單位應將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,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。城市軌道交通嚴禁吸煙,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。

農業農村部發布《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》,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范圍禁用10個類別36種具體漁具,包括刺網、圍網、陷阱、釣具、耙刺、籠壺等,名錄自12月1日起施行。

《藥物警戒質量管理規范》12月1日起施行。
明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藥品注冊申請人應當建立藥物警戒體系,監測、識別、評估和控制藥品不良反應及其他與用藥有關的有害反應。

《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》12月1日起施行。
建立港口重大危險源安全責任制,明確每一處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負責人、技術負責人和操作負責人。

《嬰童浮力泳裝》國家標準12月1日起實施。
明確嬰童浮力泳裝的結構與浮力性能等水中安全性要求,應在耐久性標簽上或產品的顯著位置印刷或壓印警告標志等。

12月1日零時起,川渝兩地將取消座機通話長途費,實現全國首例跨省級行政區域固定電話通信資費一體化。

廣西發布《關于支持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措施》。12月1日起,廣西范圍內不再換購或新增燃油公交車,不再批準新增燃油出租車運營投放指標。
《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(試行)》施行
圖片來源:每經記者 張建 攝 (資料圖)
中國人民銀行、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《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(試行)》,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?!陡郊颖O管規定》共五章二十二條,包括總則、附加監管要求、恢復與處置計劃、審慎監管和附則。
主要內容包括:一是明確附加監管指標要求,包括附加資本、附加杠桿率等。二是明確恢復與處置計劃要求。系統重要性銀行要制定集團層面的恢復計劃和處置計劃建議,并按規定提交人民銀行牽頭的危機管理小組進行審查。三是明確審慎監管要求,包括信息報送與披露、風險數據加總和風險報告、公司治理要求等。
11項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全程電子化審批
農業農村部發布公告,決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,對“從國外引進農業種子、苗木檢疫審批”等11項行政許可事項(含部分子項或許可情形)實施全程電子化審批。
申請人不再需要提交紙質申請表和申請資料,可通過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平臺提交申請并上傳電子版申請資料,在平臺中即時查詢受理和審批結果信息。農業農村部根據網上申請材料進行受理、審查并作出審批決定,審批通過的,將發布公告或發送證書、批件。
《電動車組救援制動指令轉換裝置》等12項鐵道行業標準實施
國家鐵路局發布《電動車組救援制動指令轉換裝置》等12項鐵道行業標準,其中新制定標準7項,修訂標準5項,自2021年12月1日起實施。此次發布的12項標準為機車車輛、通信信號專業的技術標準。
標準的制修訂為產品的設計、制造、檢驗、應用提供了技術依據,對保障鐵路運營安全和提高產品質量將起到積極的作用。同時,由于全部技術內容已納入其他已發布實施的鐵路技術標準中,即日起《鐵道車輛非動力車軸設計方法》(TB/T 2705—2010)等10項鐵道行業標準廢止。公眾可登錄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主頁《標準規范》欄目查詢相關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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